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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团县委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 2020-02-2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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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9月18日至11月30日,对团县委党组开展了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建设方面。

    1.个别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团县委党支部个别党员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2.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登记管理不严肃、不认真。支部手册登记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不一致;支部无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

    (二)思想建设方面。

1.理论学习不重视,流于形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资料整理不够规范,“六个环节”不完整;学习流于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氛围不够浓,没有学思践悟、入脑入心。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个责任”的落实有差距。

(三)组织建设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组会议没有按照议事规则执行到位,会议记录提纲式。

2.考勤、请(休)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干部职工和大学生见习生上下班签到签退、人员去向管理不规范。

    (四)作风建设方面。

    1.工作责任心不强,印章使用不规范、不严肃。印章使用混淆,《共青团江永县委员会2019年度“三重一大”工作会会议通知》单位落款处为党支部印章,《2019年度党员交纳党费标准审核表》党支部名称盖章处为单位印章。

    2.会议记录存在造假的现象。会议记录存在时间不符合逻辑等问题。

(五)纪律建设方面。

  1.重复领取补助。部分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学习期间违规领取下乡补助、驻村扶贫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

    2.财务管理不规范。(1)下乡租车不规范,没有公务租车审批表;(2)2018年1-5月租车费的增值税发票与签字时间在开票时间前;(3)违规长期借用公款。

   二、意见建议

    (一)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增强党建责任。要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所有党员都要积极主动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组织民主生活会,对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的管理要严肃、认真、规范。党组书记要主动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注重党员教育管理,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二)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党员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增强责任心,以防出现印章使用混乱及部分支部会议记录存在逻辑错误等现象。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班子成员要多深入基层抓调研、勤走访,了解群众特别是青年的所需所盼所求,多引导全县年轻人创新创业,并为其搞好服务工作,以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三)严格财务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干部职工强化纪律教育,在公务接待、差旅报销、租车使用等方面严格审批和把关,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约束干部的一道红线。加强财务管理,杜绝违规公务接待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从思想上、制度上全面自查、彻底整改,自觉克服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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