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潇浦镇所辖村级党组织巡察情况的
反馈意见
江永县委第二巡察组
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 3月30日至5 月31日,对潇浦镇所辖19个村(社区)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
1.普遍存在选择性执行的问题。部分村对村内重大事项未一一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只选择部分事项予以执行。
2.执行程序不到位。有的村在履行重大事项的“四议两公开”中,只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形式主义学风普遍。
1.自学记录抄袭成风。有的村的党员手册中两人个人自学部分相互抄袭,自学的时间、内容均一致。
2.会议记录简单应付。有的村支部手册中党员大会只记录活动步骤而无具体内容,支委会记录无议题、无主要内容。
(二)党组织活动不正常。
1.主题党日未逐月召开。部分村党支部没有按要求逐月召开主题党日活动。
2.“三会一课”不正常开展。有的村党支部没有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
(三)党费收缴不规范。
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没有交纳党费。有的村预备党员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四)发展党员不规范。
1.不按规定召开会议:有的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时,未开支委会研究就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
2.预备党员参与本人的转正表决会且作会议记录人。有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预备党员参与本人的转正表决会且作会议记录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报账票据不符合要求。有的村存在有些票据无底单或有底单无经手人签字的现象。
2.普遍存在白条入账现象。村级财务白条支付劳务费用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使用工作经费购买物品未履行采购程序且未记入村级固定资产。有的村购买大宗办公用品,未履行采购程序且未记入村级固定资产。
四、意见建议
(一)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精、素质优良的基层党建工作队伍。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一方面内容要“实”,要以现阶段党建工作要求为切入点,手把手教学、面对面解疑,确保学有所得;另一方面培训内容要“新”,要紧跟现阶段党建发展步伐,把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转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流程图”,确保农村党建工作“不落伍”。
(二)端正学风,向形式主义开刀。第一,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第二,改善学习方式,注重学习效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有的放矢多角度、多方位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新理论、新政策;第三,通过开展现场教学、警示教育和依托现代传播手段等方式,丰富党员学习平台“载体”。
(三)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落实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用好用活“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切忌监督员“尸位素餐”,确保监督出实效、出实绩;加大“互联网”+监督”的宣传力度,使村民实现“掌上”监督,确保每一笔账都经得起检查,从根上拔除腐败的“幼苗”。
(四)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结合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镇党委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分解到村、到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督促村(社区)党组织确保把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