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信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江永县财政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永财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我单位及时开展了201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机构组成、人员概况
江永县信访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接访股、调纠股、复查复核股、网络信访股、驻京全返股、驻长劝返股,下设县信访救助服务中心、县网络信访服务中心等2个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13人,跟班学习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聘请保安3名,公务车辆一台。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处理上级批转的信件和接待来访群众;
2.转办交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的主要情况;
3.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4.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跨县区、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和理念研讨;
6.掌握全县信访工作动态及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
7.负责全县信访干部培训工作。
另外,我局还分别承担县联席办、县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工作。
二、部门整体收支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根据《江永县财政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永财发〔2019〕30号)文件,经评定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从投入、过程、产出及绩效自评得分为87.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7.6分,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得得32分,职责履行得6分,履职效益得22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我局2019年实际完成预算收入438.07万元,支出438.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6.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8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6.37万元比上年6.47万元减少0.10万元,三公经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均无变化;公务接待费为4.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30万元减少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机构调整,人员减少。
3、绩效指标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 ⠁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数据来源为江永县财政办下达2019年单位部门预算文件(江永财预发〔2019〕1号),2019年实际收支情况所做决算、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合规及公开及时性、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及社会调查收集反馈意见。2019年度县级财政资金整体绩效评价指标数据获取方式为预决算文件及财务账套结合。
四、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办,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严格依法履行信访职责,2019年,共收到网上信访件1046件,办结1010件;省交办6件,办结6件;市交办1件,办结1件;国家信访局交办件3件,办结3件。1-12月领导接访1582批4046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于绩效评价工作“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执行还不够到位;再是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控制管理还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制度和流程的建设,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继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财务核算,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指导,帮助和督促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