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扶贫资金,整体筹划我县土地开发整理的耕地节余指标管理,推进指标有序流动,江永县人民政府以土地整理的增减挂钩和基本农田异地代保等节余指标业主身份,委托江永县自然资源局为招商人,公开招商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委托其进行节余指标流转全过程咨询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标的
1、推介交易江永县土地整理增减挂钩耕地节余指标、江永县基本农田异地代保耕地节余指标,按照县实际开发确权数量为供应量,并以实际交易量进行计算。
2、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分析指标结构,搜集全省市场信息,提出适合我县增减挂钩、异地代保等指标开发与流转的解决方案。
3、负责组织我县与购买方的商务洽谈,提供相关合同文件起草、法律咨询等服务,促成购买方与江永县人民政府签订合同。
4、协调购买方及时履行合同并为合同执行提供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服务。
二、服务机构条件
1、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应具备法人资格。
2、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具有土地开发整理交易服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备在近期促成交易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
3、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具有全省范围内的相关信息搜集能力和成熟的商务谈判组织经验。
4、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应熟悉江永县指标库存情况及供求关系。
三、服务内容
1、分析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相关信息和供求关系,为县政府的指标流转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协助联系相关购买方,组织双方的商务谈判。
3、负责双方谈判后的合同条款的起草。
4、为双方的指标划转提供专业支持。
5、协助双方解决指标有偿流转中的技术和政策问题。
6、签订服务合同后,需在60日个自然日内促进完成500亩以上(其中水田不低于40%)增减挂钩指标实现交易,此后服务期至剩余指标交易完成。交易实现以签订销售合同为准。因政府原因无法完成交易,视同咨询服务方完成义务。
四、咨询服务费
为确保我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保底,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需自行承担履约过程中的风险,须在签订合同后60日个自然日内促进完成500亩以上(其中水田不低于40%)增加挂钩指标交易合同,并签订指标销售合同。
1、全过程咨询服务费计算
确保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不低于交易底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要以水田22.5万元/亩、旱地10万元/亩、其它农用地3.6万元/亩的标准推介交易。增减挂钩结余指标交易按中标交易底价交易的,不支付任何服务费用;高出中标交易底价交易部分,全额作为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费。
确保异地代保节余指标参照国家及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单价。异地代保节余指标要以基本农田3000元/亩/等级的标准推介交易。异地代保指标交易服务费用,按照交易总额的5%作为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费。
自然资源局代表政府出具“协助联系确认函”确认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协助联系的相关购买方,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以此作为服务机构服务费收取的依据。如有其他咨询方或者江永县人民政府自主联系的购买方,以高于中标底价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中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不得收取服务费。
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没有提供居间服务的交易的,县自然资源局无需支付服务费。
2、全过程咨询服务费结算支付方式
由江永县财政局与中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建立共管账户,作为指标销售收入与结算的账户。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当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江永县财政局与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清,无息退还竞商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成交价款分期支付的,交易价款到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服务费按同样比例分期支付。在要求的60天内完成500亩(含)以上(其中水田不低于40%)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合同的,无息退还竞商履约保证金;在60天内增减挂钩指标交易合同完成要求数量50%以下的,没收竞商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江永县自然资源局与江永县财政局必须履约按时支付应付全额服务费;如果未及时支付的,共管账户所有资金冻结,双方均不能使用,直至中标服务机构收到全额服务费后方可使用。
五、中标方式
在全面响应江永县规定的交易底价,并愿意缴纳10万元竞商保证金的前提下,经招商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招商代理机构的协助监督下,根据招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定竞商中标人。若只有一家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响应报名且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则该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为中标单位。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响应报名的,评标委员会结合交易底价报价、60天内指标交易额总报价、交易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其他相关能力证明综合评分后,最高分者中标。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综合得分相同的,再进行二次报价,直到按评标办法评出竞商中标人为止。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机构,请于2020年1月19日17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周末不休息)携带公告期内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装订成册到江永县自然资源局报名。报名地址:江永县潇铺镇永阳路177号。
七、公告发布
本次招商公告在江永县政府网上发布。
八、招商监督
本次招商项目由中共江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江永县监察委员会、江永县财政局、江永县审计局、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江永县潇铺镇永阳路177号
联系人:邓新林(13874626119)、欧阳小平(13974625736)
招商代理机构:湖南鑫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帝王广场世纪联华竹塘路口
联系人:欧阳女士(1879768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