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相关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83号)文件精神,现就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套取和超范围使用扶贫专项资金。
2.坚持公平公开。项目选择要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群众参与,实行民选、民定,集体决策,所有申报项目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开。
3.坚持因地制宜。项目立项要认真调查研究,注重科学评估,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使用范围、资金分配及使用投向
1.使用范围。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的范围以贫困村为重点,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集中、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非贫困村也可一并使用项目。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数量。根据各乡镇贫困人口基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及公共服务需求等脱贫攻坚实际情况,确定各乡镇资金分配数量,具体分配资金数量见附表。
3.资金使用投向。要切实提高项目计划和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要充分体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村组道路、产业配套机耕道。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等。要在直接帮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帮扶等产业扶贫新模式,依托新型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74612317
江永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室举报电话:07465757836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中共江永县委统战部
2019年8月22日
附件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乡镇 | 项目名称 | 资金分配数量(万元) | 备注 |
源口瑶族乡 | 清溪村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 31 | |
合计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