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
完成情况公示表
根据《关于2022年永州市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的交办函》(永生环委办函[2022]49号)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 |
江永县垃圾填埋场已停止使用,但最后的作业平台还有垃圾未填埋,露天堆放,臭气熏天。 |
整改措施 |
1.责成广西华都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江永分公司立行立改,对裸露垃圾及时、全面覆盖,确保无死角。 2.加强对垃圾库区及周边消杀工作,按要求合理安排除臭灭蚊频次,消除垃圾异味。 3.进一步排查覆盖膜破裂处并进行修补,确保无裸露垃圾。 |
整改完成时限 |
2022年7月15日 |
责任单位 |
江永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责任人 |
朱东平 |
整改完成情况 |
运营公司及时采购了垃圾覆盖膜对裸露面进行了全面覆盖,同时对其他破裂处进行了修补;加强了对库区除臭灭蚊工作,已消除垃圾臭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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