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信息抽样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永县夏层铺镇万佳福商店
(一)2023年12月20日在《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江永县夏层铺镇万佳福商店经营的“原味瓜子”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其中检测项目:原味瓜子,过氧化值实测值2.6,大于标准指标0.8,不符合GB 19300-28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4年3月28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永市监案处字[2024]10号),具体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8元、处罚款人民币5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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