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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江永市监发〔2020〕105号)
  • 2020-12-28 15:40
  • 来源: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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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米袋子”“菜篮子”安全,把控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公众饮食安全,防控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市局《加强疫情防控及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元旦、春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

一、抽样检测的品种、范围

(一)抽样品种及项目:重点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食用农产品、和地方特色食品日热销食品。检验重金属污染物、非食用物质、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和近年来不合格较多的项目等。具体按照市局2020年监督抽检计划规定的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表执行。

(二)抽样对象及区域:1、抽检对象: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含网络餐饮食品和餐盒),本地“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企业。2、抽样区域:区内农贸市场、食品批发经销单位、超市、小副食店、商场、校园周边、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抽样。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超市、小副食店、商场、小食杂店等进行抽样。

二、抽样任务

根据市局指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样监测任务不低于50批次,其中大米抽样5批次、食用油3批次、腌腊肉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蔬菜6批次、水果6批次;豆制品4批次、儿童食品6批次、糕点3批次、奶粉2批次、白酒2批次,其他节令预包装食品7批次。具体抽样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各分局在2月底前快速检测食品任务为:潇浦分局100批次、上江圩分局50批次、夏层铺分局50批次、桃川分局50批次

三、抽样工作的时间安排

抽样时间:2020年12月下旬至2021年2月下旬。

四、组织实施

    监督抽检由县局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实施,食品股、餐饮股、盐务股、网监股和各分局配合。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高问题发现率、处置率和上报率,切实发挥抽检监测的监管实效。二是坚持“监检结合”,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规范抽样、法定检验、依法处罚”的操作程序,严禁“随意抽检、说情退检、私下透风、截留报告、抽检改委检”等违规操作,确保抽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按照食品相关抽检规范和要求进行抽检,规范抽检行为、做好采样准备和记录等。四是食品样品采集工作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边采样、边冷藏,认真做好抽样、交接样品检验工作,并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及有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配的抽检任务。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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