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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0年在春节期间打击整治冻品走私工作方案
  • 2020-02-10 09:32
  • 来源: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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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在春节期间打击整治冻品走私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冻品走私,维护2020年春节期间肉类市场秩序,保障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根据《省打私办关于开展春节期间打击整治冻品走私工作的通知》(湘打私办[2020]1号)和永州市打私办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彻底清查肉品走私,消除违禁物质超标肉、注水肉、病肉、劣质肉、走私肉、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肉及肉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严查违法案件,严惩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有效保证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切断走私冻品运输链条

    二、整治重点

    全面排查全县冷冻品的来源,严厉查处非法贩运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冻品行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肉类储藏冷库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和专项检查,依法规范肉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重点检查和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一)非法贩运无合法进口证明冷冻肉品。

    (二)销售、存储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冻品。

(三)无证生产加工、经营肉制品和私屠滥宰等行为。

    (四)养殖过程中违法添加非法添加物、使用禁用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及违反兽药休药期规定使用兽药等行为。

(五)加工和销售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或品质不合格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的行为。

(六)食品经营单位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采购冻品;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腐败变质肉品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7日至210日):分局、股室、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营造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11日至216日):由县局执法大队牵头,食品股、价格监督股参与,联合农业农村、公安和交通等部门,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冷冻肉品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冷库存储的冻品进行来源追溯,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严控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及时发现和查处走私冻品违法行为。

    (三)总结提升阶段217日至220日):单位针对整治情况来一次回头看,落实责任,严格规范,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打击走私冻品的长效监管机制,及时报告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局成立打击冻品走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黄友仁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局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打击走私冻品整治工作。各分局、股室、队(中心)要站在“保民生、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走私冻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迅速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分局、股(室)、队(中心)要结合职责分工,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明确监管重点,消灭监管盲区。要加大冻品和肉制品的监督和抽检频次,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处重罚,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分局要积极配合县局的行动切实加强协调,强化监管信息通报,形成打击走私冻品的强大合力。县局执法大队要与公安建立信息互通与案件移送的联动机制,重大案件要及时通报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并加强案件移送后的联动配合,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四)加强宣教,营造氛围。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要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及时曝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整治期间涉及到县外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开展区域协作打击。对发现的重大案件、案情要进行专报。整治结束后,各单位应将整治总结分别报送执法大队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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