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政人〔2022〕1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高志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高志升同志任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永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董事长职务;
宋族武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安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何烈良同志任县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典桂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黄甲岭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昱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允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卢恩华同志的县商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潘剑飞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小成同志的县公安局兰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夏江波同志的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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