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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2-24822 发文日期: 2021-07-06 发布机构: 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江永政发〔2021〕19号江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永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1-07-06 15:42
  • 来源: 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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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江永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永政发〔202119

JYDR—2021000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21年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2172

江永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协调、绿色、安全、融合发展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管养水平和服务能力,坚持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江永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工作责任,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不断深化管养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健全“四好农村路”长效发展机制。创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乡镇达3个以上。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

2035年底,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进一步完善,运输服务品质明显提升,管养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公路与村组布局、自然环境更好结合,实现“美丽农村路”,助推“美丽乡村”,建成全面适应乡村振兴战略、交通强国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质量“四好农村路”。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内连外通、安全优质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紧盯全国及省市交通规划编制及调整时机,研究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交通短板,科学编制我县“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积极谋划交通大项目,进一步优化完善县域交通网络结构。持续增强生态文明理念,坚持因地制宜,融入“绿色交通”理念,全面实施“交通+”战略,以“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为引擎,引领县域经济社会不断追赶超越。(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林业局)

2.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原则。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同步建设交通安全、路肩、排水和防护设施。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强市场监管和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确保建设质量安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七公开”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扶持建设生态农业观光园、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专用公路,抓好三级公路改建,对新改建农村公路进行提等升级,使其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提升县乡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村级公路网络体系,有序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及自然村全部通畅水泥路,车辆通行扬尘污染降低,村级公路通达深度提高,农村出行条件改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林业局)

3.提升安全通行能力。

以改善路基、路面、路域环境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为目的,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治理路基路面病害,消除安全隐患;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范标志、标线、安全护栏等设施,提升交通安全防护水平;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桥涵配套工程,提高桥梁抗灾害能力。(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4.完善综合服务功能。

依托现有交通基础设施,围绕公众安全文明出行需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建设具备临时休息、热水、如厕、充电、应急药箱等多种服务功能的公路驿站,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旅广体局)

5.推动绿色交通发展。

交通项目设计方案融合“绿色交通”理念,将生态环保纳入“文明工地”建设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保、水保各项标准与要求,积极开展公路废旧材料再生利用、环保节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向的技术应用。(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

(二)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运作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1.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2.制定管理制度。

根据《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江永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江永县“四好农村路”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夯实职责责任,规范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行为,进一步确保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安全生产和项目廉洁,强化政策引导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3.深化管养体制改革。

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乡镇政府、村委会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保障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 按照《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建立起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委编办、各乡镇)

4.全面实行“路长制”。

加强农村公路综合管理,全面实行“路长制”管理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和权责,按道路等级分级设置路长,负责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沿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指导、组织所辖路段路域整治工作,督促责任部门查处占用侵损行为,确保路域无违法违规建筑、绿色生态、舒适美观,打造美丽公路。实现管必到位,有章可循,任务明确,治理见效,服务提升,问责必严。(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城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5.强化路政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县级路政保护队伍,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实行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路政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全覆盖。将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管理作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重要内容,在农村公路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科学合理设置违停超限检测设备,强化农村公路治超执法,彻底整治农村公路超限超载顽疾。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车辆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加强农村公路两旁建房审批,在公路两旁建房的,各乡镇政府需征求县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意见后方才批准(在公路沿线建房的,其房屋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绿化全覆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杂物和非公路标志,推进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修剪、移栽遮挡安全行车视线的绿植,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城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乡镇)

6.加强质量监督。

坚持“质量强县”“安全第一”宗旨,充分发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作用,全程监督工程实施,严把质量关。强化安全管理,坚决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建设透明度,实现“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的要求。(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三)建立健全均衡发展、科学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体系。

1.保障养护经费。

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考核评价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配套和管理力度,上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养护工程,不得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日常保养和人员等其他支出,优先用于农村公路路面大中修;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1053”标准,即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县级财政承担资金要投入到位,按照市级不低于20%、县级60%的分摊比例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其中,省政府明确省级分摊比例为20%)。(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完善养护体系。

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养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考核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对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设置公益性岗位担任护路员职责,原则上由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担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3.全面实行规范化养护。

巩固县乡农村公路现有养护模式,加强养护工区建设,加大养护机械设备投入,提高机械化养护水平,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效率,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纳入省市建设计划的危桥改造率、桥涵配套和安保工程项目完成率、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五项指标均达到100%,农村公路好路率不低于80%,农村公路危桥数量逐年下降,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4.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逐步推行农村公路数据化管理,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运用,利用GIS、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构建全县农村公路智能化养护综合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信息化水平。着力培养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人才,探索建立覆盖规划计划、工程监管、质量安全、竣工核查、道路养护、灾毁评估等业务的县级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

5.全面开展绿化养护。

全面开展路肩培置工作,有效保护路产。积极推广“交通运输部门修路、林业部门栽树”的做法,推进“公路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使公路用地范围内宜林路段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100%。结合通村路沿线地形地貌,见缝插绿、植树补绿、栽花种草,因地制宜打造集绿色文明、生态景观、文化旅游等为一体的景观长廊和经济走廊,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建立健全畅通便捷、便民惠农的农村公路运营体系。

1.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改革发展,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确保行政村通班车率100%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和农村运输安全运营协调监管机制,保障运营安全。加快“两客”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逐步覆盖农村客运车辆,提升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水平。到2022年,力争创建成为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形成县、乡、村三级客运网络有效衔接。到2035年底,城乡客运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科工局)

2.健全城乡客运管理机制。

依法依规实施农村公路客运班车许可,确保农村公路客运准入规范,完善农村招呼站的建养机制。落实“一村一招呼站”的建设任务,确保招呼站建成后管养到位,充分发挥农村招呼站的候车功能。加强农村公路客运班车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农村公路客运班车动态监管,提升客运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客运安全。(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湘运公司)

3.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加强物流资源整合,积极培育农村物流服务主体,鼓励建立集中配送货运班线等农村物流模式,依托农村电商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农村物流模式,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公司)

4.提升城乡客运服务水平。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结合实际和农村群众出行需求,不断优化县城公交、城镇公交和镇村公交线路,持续推进公交化改造,到2021年底实现全县公交全覆盖。加大充电站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提高新能源车辆占比,方便群众安全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发改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5.规范农村客运班线审核。

交通、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严格对照相关规定对新增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审核,不符合通行条件的一律不得新增。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以农村客运班线许可、延续经营等为抓手,引导客运企业逐步对老旧农村客运车辆进行淘汰、更新,全面提升客车性能,提升运营质量和效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成立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科工局、县城管局、县文旅广体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湘运公司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及重大情况。

(二)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县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缺口资金县财政纳入预算)、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资金筹措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努力争取各种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充分发挥省市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多渠道多途径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面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考核。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协调监督等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通报综合考核结果,对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村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工作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全力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

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及平台,把“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作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宣传创建工作成效和典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护路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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