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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2018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江永县2018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全县政务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多措并举;依法行政、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督促落实、参谋助手、信息反馈、上下联系的作用,进一步创新督查思路,强化督查措施,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效率,确保县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推动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政策措施,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积极配合做好国务院大督查、省政府、市政府综合督查等重大督查活动,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及时交办相关乡镇和部门,督促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二)推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全会、县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定事项的落实。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全会、县长办公会(专题会)等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形成任务清单,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三)推动2018年度市、县政府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将2018年度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和《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主要目标任务作为全年督查工作的主线。按照月督查,季通报的方式,上半年汇总形成《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一览表》,及时报告县政府领导,并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根据上半年任务完成情况,下半年组织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任务进行重点督查,推动任务完成,年终形成全年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估报告。
二、围绕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抓好督查督办
(一)抓好领导批示件办理。认真做好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件及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重点做好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件及交办事项,做到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抓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效汇聚民意、增进共识,不断提高政府施政水平。7月份、9月份联合人大、政协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工作进行督办,保证办理成效,让代表委员满意。
(三)开展三大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园区提质攻坚年”、“产业项目建设年”、“乡村振兴推进年”各项工作,根据项目轻重缓急,排出督查时间表,以项目为抓手开展工作,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进行督查,促进转型升级,推动创新引领。
(四)开展重点民生实事专项督查。围绕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持续增加人民福祉,对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重点对我县江永一中、思源学校的学位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年底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的城区学位建设年度任务。
(五)精准开展其它督查。围绕“六大战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以及县政府决策部署实事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初制定工作计划,经审批同意后,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专项督查。
三、进一步增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成效
(一)构建联合督查工作格局。进一步密切与县委督查室、纪委监察部门、绩效考核部门的工作合作,加强联动协作力度,发挥合力,确保政府议定事项不偏不倚、落实不打折扣。
(二)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根据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以及重点民生实事等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县政府相关部门实施评估,对贯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按相关规定予以专项表扬激励;对贯彻落实不力,工作任务未达到计划进度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问责。
(三)创新督查方式。在传统督查方式的基础上,依托政府及信息工作平台推动“互联网+督查”工作,实现全民督,实实在在促进和提高当前政府各级部门行政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