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云津复字〔2023〕1号 B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59号
的答复
蒋玉丽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太阳能路灯检修管护的建议》已收悉。我公司领导十分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中央及省市有关平台公司转型工作要求,我公司不在继续承担公益性项目的支出。
2、关于路灯后期维护、修缮的事宜,根据2021年3月10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纪要》〔2021〕第1期会议精神:由县城管局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城投公司等部门及各乡镇对农村路灯管理使用问题出台《农村路灯管理办法》。目前县城管局已出台初步管理办法,待县政府研究通过确定路灯后期维护主体责任单位后,我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农村路灯后期维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云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