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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7-19 11:46
  • 来源: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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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农提复字〔2023〕5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

答复

蒋祝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
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是我们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一直以来,我县农业农村局对粮食生产也非常重视,种粮大户每年不断增加,江永县粮食生产水平不断迈上新的台阶。近年来,粮食类家庭农场增加到
500多家,粮食种植合作社16家。同时,我县也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为农户在生产发展和经营管理上提供帮助。对于你提到目前在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资金短缺、种粮保险补偿标准低、农民种粮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我们感到非常高兴,同时感谢你们对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

我县农业农村部门一直非常重视对农民在农业生产发展上的支持,现已与县建设银行、县农业银行等合作开展裕农贷和开展乡村振兴带头人贷,以及农担贷等政府推荐贷款项目,三年来实现贷款总额2亿以上,为广大农民解决生产发展资金问题。关于粮食保险方面,因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受工作职能限制,我们农业农村部门参与力度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尽力多协调,向保险公司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关于提高差别性补贴方面,在耕地力补贴的基础上,对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继续增加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主要补贴机耕、机收等环节,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机械化种植。落实好农业附属用地政策也是农业农村部门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一直致力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将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解决粮食晾晒、储存场地、农机存放等占地问题下放乡镇备案和乡镇自然资源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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