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农提复字〔2023〕4号C类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朱文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村级账户开户自主选择银行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社分账”改革是为了巩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成果,进一步理顺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创新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成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分别进行独立核算,充分各自行使职权,有效承担村民自治事务和集体“三资”经营管理事务。
2019年至2020年,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分别与各级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协议。2020年5月,我县108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国建设银行江永支行开设基本账户,同时已经上报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建设银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开发较早,业务开展快。2021年下半年县农商银行才与我们农业农村部门接触。2022年县建设银行和县农商银行为我县“村社分账”改革工作改革试点单位进行了培训授课,同时农业农村部也专门研发上线了“三资”监管平台。由于县农商银行与我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接起步较晚,所以没有在县农商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江永县农商银行的网点遍布全县所有乡镇,是江永县人民自己的银行,为江永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账户只能开设一个,无论选择哪一家银行,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选择江永农商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问题,建议可借鉴其他县区的经验,由贵行向县政府提交相关议题,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基本账户开设的银行。
感谢您对我们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