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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号建议(县人社局)
  • 2021-07-15 17:47
  • 来源: 县政府督察室
  • 发布机构: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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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永人社建复字〔20212A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X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金发放出现一系列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待遇领取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生存认证,才能保证养老金的正常发放,若12个月内未通过手机利用智慧人社APP进行认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将自动暂停发放其本人养老金,需待本人认证成功后才能恢复发放,而并非做了参保销户和待遇终止。而且村里组织指纹录入是公安系统的指纹采集工作,并非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生存认证工作,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无关。若村干部或家人帮助本人认证不了的,可能是本人面貌与社保卡相片信息不匹配,需本人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县政务中心社保窗口重新采集认证信息。若本人行动不便的,可电话联系县社保中心(0746-5724870),我局社保中心将及时上门帮助采集信息,竭诚提供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及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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