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江永县生环建复字〔2021〕1号 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赵X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保护区内经济林木禁伐解决村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你提出的关于从提出的关于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一定的资金对三源村进行生态补偿,解决村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问题,我局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争取省上资金,用于补贴保护区内的村民集体组织,建议县财政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补贴保护区内的村民。
二、关于合理规划生态红线的问题。生态红线已经划定,但目前自然资源部门正在做国土空间优化整合工作,相关成果已逐级上报省市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成果确定后,村民可在政策规定范围从事生产、生活行为。
感谢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1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