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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号建议(县残联)
  • 2020-09-11 16:16
  • 来源: 江永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江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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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残联建复字〔2020〕01号A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 号建议的

XX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残疾人残疾等级进行重新规范评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县残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明确了由党组书记、理事长陈彦群同志负总责,主任科员义燕华具体负责督办,办公室主任唐卫具体办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数据核查和仔细的研究政策。县残联在今后办证、换证、补证过程中,进一步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加强对医院评级的监督。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证程序:残疾人第一次申办残疾证可向县残联或县政务中心提出申请,持鉴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鉴定,经省残联公示后由县残联发证。

目前我县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类指定鉴定医院为县人民医院;智力、精神类指定鉴定医院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康复医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内,如无实名举报不能要求重新评定。到期后必须重新经指定医院鉴定评级才能换证。残疾证过期失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残疾人证申请人或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变更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市级残联申请重新评定,经地市级残联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或专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仍有异议,可向省级残联提出申请,由省级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定,该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他人对残疾人等级有异议的,可以向县残联举报,县残联接到举报后可要求持证人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重新评定超过半年以上的,县残联可对其残疾证实施强制注销。

四、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南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评定工作的通知》(湘残联字〔2018〕10号)文件规定:已持证残疾人无论有效期满换证、遗失补办、残损换新及级别变更未经医院评定的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否则不予办理。

五、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中残联批复,湖南省2020年到期的残疾证延长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止。

感谢你对江永县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9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唐X  联系电话:153XXXX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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