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永县司法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盖章):江永县司法局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025年,本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人民调解工作(含三调联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和人员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现在职能股室11个:办公室(信访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调研督察办公室)、计财装备股、政工室,公证处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行政复议应诉中心1个,乡镇司法所9个。核定编制51人,2025年末实有在编工作人员49人。
(二)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具体到司法部门来说,就是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江永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谐稳定,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2025年支出决算数为1083.96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2025年基本支出803.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江永县司法局2025年项目支出280.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办案、聘用专职人员、政府法律顾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等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方面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支出,无超预算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管理效率方面
我单位按照县财政批复的用款计划支付报账资金,积极与县财政国库协调资金支付业务,极力优先保障单位重点资金支付。
(三)履职效能方面
1.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采取书面督察+实地督察相结合方式开展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对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书面审查,共审查政府合同38件、政府文件33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00余条。
2.深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开展案卷“回头看”,115件案卷共反馈问题343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件;根据《江永县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已收集统筹17个县直行政执法单位2025年行政案卷号共计979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85件,办结案件87件(含2件去年结转),办结率达100%。
3.普法宣传持续创新,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在全县10所学校开展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讲座30余场;发挥9个乡镇司法所法治宣传职能,聚焦农村法治宣传,接受群众咨询900余人次;创新“党建+民俗+法治”新形式,将党建、民俗、普法结合,开展特色法治活动,将普法宣传嵌入群众性文化活动。
4.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双升。一是选派优秀法律援助人才进驻县综治中心,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5件,已办结76件。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良率80%,创先争优位列全市第一,江永县法律援助中心获评为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二是有序开展公证工作,全年办理公证43件,公证收费47034元。三是通过局党组带队律师,开展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0余次,走访企业20余家。四是制定完善《江永县2025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落实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
5.特殊人群管理精准有效,2025年累计接收社矫对象2800人,解除2639人,在册161人;累计安置帮教对象1136人。全年未发生因脱管漏管引发的重新犯罪事件。
6.创新推出“民俗创意调解法”。创新建立“紫荆花开”民俗调解机制,将汉代“田真叹荆”典故中紫荆花木的文化意象巧妙融入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得到省市大力推介。完善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在35个边界村设立边界纠纷联动人民调解室,创新推行“六联模式”确保边界和谐稳定。2025年,我县调解案件成功5809起,涉案金额达6653万元。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江永县财政困难,国库资金调度紧张,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进度不均衡。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议县财政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对上级要求考核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优先保障支付。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2025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我单位将向县财政继续申请有关项目资金。根据县财政规定,我单位将在江永县政府网公示自评报告。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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