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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公安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29 17:02
  • 来源: 公安局
  • 发布机构:江永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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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等内容组成,相关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一是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其他成员、各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了有机构专抓,有专人负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的“三到位”。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和相关理论知识,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具体做法、公开程序、制度规定及目标任务,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增强了主动抓、坚持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完善机制,规范公开程序。始终遵循依法依规,按章办事的原则,不断建立各项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开程序操作,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四是严格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我局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组织局政务公开办、监察室等相关人员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政务公开基础较好、成效显著的,树立为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在工作中进展缓慢、搞形式主义、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切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1年发布政府信息22条。其中人事信息4条,政策法规信息4条。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推动公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2021年度以来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72.948万。

(四)公开平台建设 

发布平台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管理,我只负责使用发布。

(五)监督保障 

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办理规范、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人民群众广泛知悉的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透明行政,以便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1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9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相关政策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工作中,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深入学习业务知识,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紧密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不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四是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与支持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江永县公安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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