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洞上水闸除险加固工程(EPC)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洞上水闸除险加固工程(EPC)监理工程已由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永发改审〔2023〕10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永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江永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洞上水闸除险加固工程(EPC)监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潇浦镇红山村 。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闸下游设消力池,修复闸墩15处,闸底板、闸基防渗处理,水闸下游岸衬砌673.2m,闸门更换自动翻板闸12处,重建启闭机房1处,设置工作桥和交通桥1处。
本工程为大(2)型水闸,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100年一遇,下游消能防冲标准为30年一遇。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分为 1 个标,监理工程内容包括:江永县洞上水闸除险加固工程(EPC)监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930 天,其中:施工期 210 天、缺陷责任期 72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4年 4月22日至2024年4 月29日 09:30 时止(北京时间)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担保
5.1 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9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江永县水利局 。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永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永县水利局和江永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746-5722097、0746-5728225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江永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事务中心
地 址: 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62号
联 系 人: 周峰
电 话: 18874678068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枫林路80号
联 系 人: 邹石磊 沈维国
电 话: 1597410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