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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纪学习教育推动纪律建设
  • 2024-05-07 17:11
  • 来源: 江永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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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员干部应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着力方向,以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常行常进的态度,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初心使命。
学而思,常修守纪之“身”。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学习《条例》亦需持“凿井”之念,从细微之处出发,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将党纪条例学懂读透。广大党员干部应拿出日复一日、水滴石穿的慢功夫,及时跟进学、深耕细作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条例》划清的政治界限,深刻理解新增细化的条款内容,坚决廓清“一知半解”的“思想迷雾”,杜绝“囫囵吞枣”的“行为偏差”,扫净“不求甚解”的“意识灰尘”。同时,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加强自身修养,形成以上带下、层层带动的学习氛围,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准则。
思而行,常绷明纪之“弦”。苟徒知而不行,诚与不学无异。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电视纪录片《零容忍》中,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在规矩面前“乱了阵脚”、在纪律面前“迷了心智”,最终被党和人民所抛弃,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物欲所惑,不为利欲所动,坚持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为官,在工作开展中不仅彻底祛除“作风顽疾”,而且督促他人保持警惕,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行而立,常怀为民之“心”。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了党员干部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的后果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这就表明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落脚点是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优良作风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这也要求党员干部要牢牢站稳人民立场,以《条例》内容为“指路灯”、以群众满意度为“刻度尺”,紧扣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将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逐一解决,真正做到能力上“充电”、服务上“赋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实走深。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动态过程,唯有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求上”的坚定信念、“知止”的行为准则、“守正”的铮铮风骨,做到以学促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培育好干事创业“发展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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