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信息抽样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1家生产经营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永县允山家家旺生鲜超市
(一)根据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于2024年10月16日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江永县允山家家旺生鲜超市经营的标称生产者为平江县远成食品厂生产的“香辣馍片(调味面制品)”(商标:陈氏拳王和图形,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08-08)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标准指示:≤0.25,实测值:0.5,不符合Q/YPYC 0001S-202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面制品》(备案号:431844S-2022)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月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江永市监案处字[2025]11号),具体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6.5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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