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分享到:
2023年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江永县食为天平价超市贸易有限公司)
  • 2023-07-25 16:06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2023年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信息抽样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永县食为天平价超市贸易有限公司

(一)按照湖南省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3年5月11日我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江永县食为天平价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项目“毒死蜱”实测值:0.1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江永县食为天平价超市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2日对江永县食为天平价超市贸易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书编号为江永市监案处字[2023]86号,具体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两项合计伍仟零肆拾元。(504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