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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永县非法非标货车、电动车、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 2022-11-0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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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永县非法非标货车、电动车、拖拉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更好贯彻落实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非标货车、电动车、拖拉机违法行为,根据《2022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围绕"人、车、路、企、政" 等方面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及时查处违规生产、销售非法非标货车、电动车、拖拉机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要达到:非法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行为基本杜绝。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货车、电动车、拖拉机生产销售企业门店、制假售假黑窝点。

(二)重点产品: 货车、变型拖拉及电动车。

(三)重点内容:

1.是查处取得许可的货车、电动车、拖拉机的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不严格进行成品质量检验、致使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

2.是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生产、销售、维修、改拼装和车辆报废回收货车、电动车和拖拉机的违法行为

3.是查处应取得3C认证而未取得3C认证擅自生产销售货车、电动车和拖拉机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对照省、市政府整治办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制定《江永县非法非标货车、电动车、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结合自身整治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推进措施。各分局按照市局时间点要求,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分局要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基础上,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形成动态监管台账,于4月15日前,将台账报县局整治办。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各分局要认真评估2019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的短板,梳理出风险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督查督导、专项督导和"回头看"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坚持交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与业务监管工作齐头并进,坚持对标对表,补短板, 找漏洞,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实施系统内集中整治工作,克难攻坚,依法打击货车、电动车及拖拉机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成员队、分局要评估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形成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县局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各分局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建立完善 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实施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推进, 落实落地,县市场监管局成立非法非标货车、电动车和拖拉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针对各相关股室、队、分局的整治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全面、深入的督查,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工作落实,防止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方案落实方案等形式主义;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督促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上报。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

(三)强化联合监管。县局机关各相关股室、队,分局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密切协作和联系沟通机制,推进联合监管执法、信息共享、联动惩戒等措施,相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同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问题,同心合力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强化严格执法。在整治过程中,所有执法活动都要坚持程序严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律从严的原则,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强化宣传引导。县局宣传股要主动介入集中整治工作,报道市场监管系统整治工作进展,及时宣扬专项整治工作典型经验。县局各相关股室、队、分局要积极向县局新闻宣传处推介新闻线索,特别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相关失信企业、"黑名单"企业要通过电视、报刊、官网微信等平台,广泛进行报道,切实增加曝光频度,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分局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按照省市县整治办和市局整治办的时间节点及时报工作进展情况小结或总结、资料(包括图片等),重要案件和新闻宣传情况随时报送县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  周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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